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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拆迁补偿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配

时间:2025.06.03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63人
律师解析:
1.一方婚前房产拆迁补偿且登记在其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不参与分配。
2.夫妻共同房产拆迁,补偿房屋为共同财产
离婚时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诉讼
3.法院分配会考虑房产来源、双方贡献等。
若一方有重大修缮可适当多分。
4.按家庭人口数等获补偿的,法院依居住使用情况合理分配,保障双方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遇到房屋拆迁。其中一套房屋是小朱婚前房产拆迁所得,登记在小朱名下;另一套是夫妻共同房产拆迁补偿房。两人后来决定离婚,对于拆迁补偿房屋的分配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婚前房产拆迁补偿房应归自己,夫妻共同房产拆迁补偿房也应多分给自己,因为他曾对房屋进行过重大修缮。小丽则认为应平均分配。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婚前房产的拆迁补偿房,因其是一方婚前房产的拆迁补偿且登记在其名下,依据法律规定,该房屋属于小朱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
2、对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拆迁补偿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法院会综合考虑房产来源、双方对房屋贡献等因素。小朱曾对房屋进行重大修缮,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小朱。同时若房屋是基于家庭人口数等因素获得补偿,法院会根据实际居住使用情况等进行合理分配,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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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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