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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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分割需公平公正,要考虑经济实力、贡献大小、子女需求等因素,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子女抚养权也是一样,要优先考虑未成年的利益,还要考虑孩子的年龄、意愿、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一般来说,年幼的子女可能会更倾向于判给母亲,但如果父亲有更好的经济条件和教育环境,也可能会争取到抚养权。

若离婚手续已办妥,房产证仍载有双方姓名,意味着房产为夫妻共有。双方可协商分割,若未达成共识,可提起诉讼。法官处理原则包括:竞价确定归属,一方要求拥有则判给该方并补偿,双方均不要则公开拍卖或变卖后分割所得款项。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若归属二人姓名,则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应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如双方同意某方优先购买,应准予。若一方主张所有权,法院将评估房产价值并补偿。若双方无实质性要求,法院可拍卖并分割所得款项。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若归属二人姓名,则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应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如双方同意某方优先购买,应准予。若一方主张所有权,法院将评估房产价值并补偿。若双方无实质性要求,法院可拍卖并分割所得款项。

若离婚手续已办妥,房产证仍载有双方姓名,意味着房产为夫妻共有。双方可协商分割,若未达成共识,可提起诉讼。法官处理原则包括:竞价确定归属,一方要求拥有则判给该方并补偿,双方均不要则公开拍卖或变卖后分割所得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