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破产重整阶段能
起诉股东。
若股东有未依法
出资、
抽逃出资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相关权利人可起诉
追责。
2.
债权人可向法院
诉讼,维护自身和公司权益。
法院会依据事实与
证据,判定股东是否担责。
3.起诉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股东
侵权及损失。
虽诉讼可能受程序和重整计划影响,但
符合条件的起诉,可保障权益、推进重整。
案情回顾:小许是一家公司的债权人,该公司正处于破产重整阶段。小许发现股东小李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小许认为小李应承担相应责任,遂决定起诉小李。但公司以处于破产重整阶段为由,质疑小许起诉的合法性,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若股东存在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即便公司处于破产重整阶段,相关权利人仍可依法起诉要求股东承担责任。小许作为债权人,在发现小李抽逃出资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
2、小许起诉时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小李的抽逃出资行为以及给公司或自身造成的损失。同时,在破产重整这一特殊背景下,诉讼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序限制和整体重整计划的影响,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
起诉条件,其起诉是可行的,有助于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破产重整程序的依法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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