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合同无效认定:
以
欺诈、
胁迫手段订合同损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
法规强制性规定。
2.合同无效处理:
合同自始无效,双方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
有过错方
赔偿对方损失,双方有错各自担责。
收缴合同约定取得财产,归国家、集体或返还第三人。
案情回顾:小何与小李签订了一份货物
买卖合同,小何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在
合同订立过程中以欺诈手段
虚报货物质量。同时,他们还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这份合同损害小胡的利益。小胡发现后,将小何和小李诉至法院,要求判定合同无效。
案情分析:1、该合同符合
无效合同的认定标准,小何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且小何和小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小胡的利益,所以合同自始无效。
2、根据
处理方式,小何和小李应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若一方因此遭受损失,有过错的小何和小李应赔偿对方损失。若双方都有一定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对于他们通过该合同
非法获利的部分,可能会被收缴,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给小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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