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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债另外一方需承担吗

时间:2025.05.29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172人
律师解析:
债务承担要根据情况判断:
1.夫妻共同债务
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共同投资等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且双方都认可的债务,另一方需承担,夫妻对这类债务要一起还钱。
2.个人债务
一方因违法活动,或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另一方不用承担。
通常婚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会按共同债务算,但能证明是个人债务的例外。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是夫妻。小何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小胡借了一笔钱,小胡要求小丽和小何共同偿还债务。小丽认为该债务是小何的个人债务,自己不应承担。小胡则坚持认为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小丽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判断该债务性质是解决争议的关键。若该债务是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如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共同投资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小丽需承担债务。
2、若债务是小何的个人债务,如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或者小何未经小丽同意独自筹资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小丽无需承担。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小丽能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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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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