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借款纠纷诉讼,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
合同履行地法院
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同时,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若被告异地但经常居住地在本地,可在本地
起诉。
3.合同履行地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或不明,给付货币争议以接收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出借人在本地,可在本地起诉。
起诉前需明确被告常居地和合同履行地,确定本地法院
管辖权。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李借款,双方
未约定合同履行地。
借款到期后,小朱未还款,小李欲起诉小朱。
小朱是异地人,小李不清楚小朱的经常居住地,也不确定本地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不知该在本地起诉还是去小朱可能的住所地起诉,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因借款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
民法院管辖。
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本案中需明确小朱的经常居住地,若其经常居住地在本地,小李可在本地起诉。
2、对于合同履行地,双方未约定,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小李作为出借人是接收货币一方,若本地是小李所在地,本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所以要先确定小朱经常居住地以及本地是否为合同履行地,来明确本地法院有无管辖权。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