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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是出院后再做吗

时间:2025.05.24 标签: 刑事辩护 司法鉴定 阅读:908人
律师解析:
1.伤情鉴定不一定要出院后做。
以原发性损伤鉴定的,受伤后就能做;以并发症鉴定的,要等伤情稳定。
2.损伤当时能确定的,如肢体离断,不用等出院。
可能有潜在影响或并发症的,如颅脑损伤引发癫痫,要等病情稳定、并发症明确,可能在出院后。
3.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会在24小时内开伤情鉴定委托书,让被害人到指定机构鉴定。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胡发生冲突,小许身体受伤。
小许受伤后想尽快做伤情鉴定,小胡则认为应等小许出院后再做。
小许的损伤有明显外伤,但也可能存在潜在影响。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在24小时内开具了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小许到指定机构鉴定,然而双方对于鉴定时间仍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伤情鉴定时间并非一定在出院后。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像小许的明显外伤,符合此情况时无需等出院。
2、若损伤可能有潜在影响或后续并发症,如小许的情况可能存在潜在问题,需等病情稳定、并发症情况明确后鉴定,这种情况可能要在出院后。
公安机关按规定在24小时内开具委托书是符合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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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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