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持刀
故意伤人致轻微伤,虽不构成
刑事犯罪,但要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有
医疗费(按实际诊疗支出算)、
误工费(按伤者误工减少的收入定)、
护理费(按护理人员费用或合理标准算)、营养费(依伤情酌定)、
交通费(按实际就医交通费用算)。
2.赔偿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走
民事诉讼。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
证据判定
赔偿金额。
3.伤者要保留好票据、诊断证明等证据。
伤人者应积极担责,争取从轻处理。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琐事发生争执,小朱一时冲动持刀将小李划伤,经鉴定为轻微伤。事后,小李要求小朱赔偿其损失,但双方就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小李认为小朱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和交通费等费用,而小朱觉得赔偿要求过高,拒绝协商。
案情分析:1、虽然小朱
持刀伤人致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依据相关法律,其仍需承担民事
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和交通费。医疗费按实际诊疗支出计算,误工费按小李因伤误工减少的收入确定,护理费按护理人员费用或合理标准计算,营养费依据伤情酌定,交通费以实际就医等产生的费用为准。
2、双方协商不成,小李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判定赔偿金额。小李应保留好各类票据、诊断证明等证据,以便主张合理赔偿。小朱也应积极承担赔偿责任,争取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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