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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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是对严重犯罪分子的终身监禁,仅次于死刑。我国刑法倡导宽大处理,如罪犯在服刑初期有悔罪、立功表现,可减刑至有期。减刑后,刑期从减刑裁定日起计算。

服刑人员在监牢中若真诚悔过并有立功表现,将酌情减刑,狱中表现优异及有突出贡献者优先,但减刑不超过原判年限两年。所有囚犯需服从劳动安排,参与训练与教育以重塑公民身份。减刑通常每年进行一次,两次间至少间隔一年。对特别优秀的贡献者,减刑限制可适当放宽。

缓刑制度允许被判短期徒刑的罪犯在满足条件时暂不执行刑罚,考验期内无违规则刑罚豁免。适用条件包括:轻罪行、良好悔罪态度及非累犯。累犯禁止缓刑,因风险较高。被判缓刑者需依法执行所有附加刑,考验期根据刑期确定,拘役考验期1-2年,有期徒刑考验期1-5年,最低不得少于相应刑期的一定期限。

判无期徒刑需要具备的条件有:1、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部分性质最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的犯罪。2、刑法分则在规定无期徒刑的条文中,情节是决定可否适用该刑种的重要因素。如刑法第236条规定的强奸罪,只有具备了刑法所列举的5种特别严重的情节才能适用无期徒刑。

“管制”指不监禁罪犯,限制其部分自由以矫正行为,罪犯可继续工作或劳动,享有平等待遇。期限三个月至两年,多罪总执行期不超过三年。而“拘役”是剥夺罪犯短期自由,强制劳动的刑罚,期限一个月至六个月,多罪总执行期最高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