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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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帮信罪”,即指协助、推动信息网络犯罪行为的说法,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文规定,若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情节相对轻微,且已有悔罪表现显现,并无再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潜在风险,同时宣告缓刑也不会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产生严重不良影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有可能会依法判处犯罪嫌疑人缓刑的。

为了避免违法者拒绝承认其所犯下的罪行,或企图逃脱法律的惩处,法律制度会依据情节严重程度,在适当的时机对犯罪分子进行逮捕。然而,须注意,此种措施并非适用于所有案件,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才能被批准实行。

涉开设赌场罪,检察院对嫌疑人进行逮捕须满足哪些条件值得注意的是,若欲构成开设赌场罪,需要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要素:首先,从犯罪主体的角度看,本罪的主体应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普通个人;其次,结合主观方面来看,构成此罪的行为人需要存在故意的心理状态;再次,从所侵害的法益上讲,本罪所侵犯的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最后,从客观行为的角度看,成立该犯罪需有开办和经营赌场的实际行为表现出来。

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后,法院的判决情况一般是怎样的在检察院未批准逮捕之后,法院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对此案作出判定。若案件经侦查工作完成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且检察院通过审理决策对该涉案人提出公诉请求时,才有必要由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在检察院拒绝批捕的案件中,法院通常无需展开任何形式的判决活动,具体是否进行判决以及如何判决则应依据案情进行详细判断与分析。

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流程及相关规定是什么在刑事司法程序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批准过程,依照如下严谨的步骤予以进行:首先,当公安局认为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时,应按规定向同级别人民检察院提交提请批准逮捕书及相关案卷材料与证据,以便于后者对其进行审查和批准;其次,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批准权由检察长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