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送达情况
当有人
被起诉,但法院联系不到本人时,一般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常规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就会进行公告送达。
从法院发出公告那天开始算,满三十日就视作已经送达给
当事人。
2.
缺席判决后果
公告送达完成后,要是被告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出席庭审,法院就会进行缺席判决。
这对被告来说可相当不利,因为被告会因此失去在法庭上答辩、举证、质证等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
最终的判决结果很可能对被告不利,被告可能要承担一些原本可以避免的责任或损失。
3.应对建议
所以,要是得知自己可能被起诉了,即便没办法和原告或者法院取得联系,也别坐以待毙。
要主动到相关的法院去查询案件的具体信息,并且积极参与到
诉讼当中。
提前准备好答辩材料,在法庭上合理地为自己争取权益,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存在
债务纠纷,小李将小许
起诉至法院。但法院在送达诉讼文书时,却联系不上小许。小许因更换手机号码且搬离原住址,导致法院无法采用常规方式送达。于是,法院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公告期满后开庭,小许未到庭,法院进行了缺席判决。小许后来得知此事,担心判决结果对自己不利。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中法院对小许采用公告送达符合法律规定。
2、公告送达后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小许未到庭参加诉讼,失去了答辩、举证、质证等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判决结果可能对其不利。所以当事人得知可能被起诉应主动查询案件信息并参与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