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核心问题判断
合同未告知不利因素是否构成
欺诈,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2.法律对欺诈的定义
按照《
民法典》规定,欺诈指一方故意告知
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从而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3.构成欺诈的情形
当不利因素属于合同关键信息,对
当事人决定是否
签订合同或者合同条件有重大影响时,如果一方故意隐瞒该不利因素,致使对方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签订合同,这种情况可认定为欺诈。
受欺诈的一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比如在
房屋买卖合同里,卖方要是故意隐瞒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这一关键不利因素,买方基于错误认知签订了合同,就构成了欺诈。
4.不构成欺诈的情形
要是不利因素并非合同关键信息,或者当事人虽未告知不利因素,但并没有故意隐瞒的意图,通常就不构成欺诈。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小许作为卖方未告知小丽房屋存在严重漏水问题。小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后来发现房屋漏水严重影响居住。小丽认为小许故意隐瞒不利因素,构成欺诈,要求撤销合同;而小许则称自己并非故意隐瞒。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欺诈是一方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在本案中,房屋漏水问题属于合同关键信息,对小丽决定是否订立合同有重大影响。
2、若小许故意隐瞒该不利因素,使小丽在不知情情况下签订合同,可认定为欺诈,小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若小许无故意隐瞒意图,则一般不构成欺诈。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