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如下:
1.约定优先:
当合同里对履行地点有明确的约定时,就把约定的履行地点当作合同履行地。
这是因为合同双方在签订时已对履行地达成共识,按约定执行可保障交易顺利进行。
2.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情况
给付货币:
若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例如在
借款合同中,
出借人要求
借款人还款,此时出借人是接收货币一方,其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
若涉及不动产交付,不动产所在地即为合同履行地,这是由于不动产具有不可移动性。
其他标的:
对于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而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发生的地点就是合同履行地。
3.网络
买卖合同:
若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若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货物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这样的规定能适应网络交易的特点,明确双方
权利义务。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合同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借款到期后,小许作为出借人要求小李还款,小许认为自己作为接收货币一方,其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而小李则认为应按自己所在地确定合同履行地,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合同履行地确定规则,在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且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情况下,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本借款合同中,小许是出借人,要求小李还款,小许为接收货币一方。
2、所以,该借款合同的履行地应为小许所在地,小许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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