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遇到法院不受理
借款纠纷案件的情况,可以按以下步骤处理:
1.获取不予受理
裁定书:
依据《
民事诉讼法》,对于不符合
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需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所以,要及时要求法院出具该裁定书,仔细查看不受理的具体理由。
2.补充材料后再次
起诉:
若不受理是因为材料不全,就要按照法院的要求,补充完善
诉讼材料。
比如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和
借贷关系的
借条、转账记录、
催款聊天记录等,同时还需要提供明确的被告
身份信息,以及规范的
起诉状等,准备好后再次
向法院起诉。
3.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如果对法院的不予受理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
通过上诉程序,纠正可能存在错误的裁定,以此维护自身的
诉讼权利。
案情回顾:小许
借给小李5万元,小李到期未还。小许向法院起诉借款纠纷,法院却不予受理。小许认为自己的起诉合理,与法院就受理问题产生争议。小许不知如何是好,面临权益无法通过诉讼途径维护的困境。
案情分析:1、依据《民事诉讼法》,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书。小许可要求法院出具此裁定书,并查看不受理理由。
2、若因材料不全不受理,小许需按要求补充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明借款事实和借贷关系的
证据,以及明确的被告身份信息、规范的起诉状等,之后再次起诉。
3、若小许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维护自身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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