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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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需先冻结,涉及民事、刑事裁判或仲裁决议的履行义务方如未执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法院可直接或通过执行员执行。如执行过程违规,相关人员可提交书面异议,法院在15个工作日内审查,异议成立则撤销或纠正,否则驳回。

法院强制执行通知和裁定的顺序是法院做出裁定在先,通知在后,法院受理当事人提交的强制执行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做出执行的裁定,之后应当通知到当事人,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自行解决的,法院启动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顺序是先将被执行财产偿还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然后偿还拖欠国家税款,之后是清偿其它债务。如果同一个被执行人面临多个执行申请,则法院会根据执行财产的情况在申请人之间按照比例分配。

法院执行后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按照采取措施的先后顺序。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