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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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参与帮信罪并获取一万元利益的情况,一般的判决通常会包括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相应罚金。

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自己去取现,可能会被追究刑责。这种取现行为,一般会被认为是对犯罪活动的直接参与和实质性协助,会加重犯罪情节。不过,具体判刑结果,会受多种因素影响,比如取现金额、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有没有自首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等。

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中,取现行为被视为严重情节,可能会加重法律后果,例如刑期的延长。从司法角度来看,这被视为积极参与犯罪,体现了主观恶意。法庭在量刑时会充分考虑其对犯罪实施和危害的影响。对于明知他人进行网络犯罪活动仍协助大额取现,或导致严重后果的情况,将面临更严厉的刑事责任。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简称“帮信罪”)是指在明明知晓他人正运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却仍然为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甚至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性服务。倘若在这个过程中还涉及到了现金提取或转账等行为,那便极有可能被视为协助犯罪分子从事洗钱活动,进而涉嫌触犯洗钱罪或者与之相关的共同犯罪行为。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技术支持或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者,将触犯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请务必遵守法律,远离网络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