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妻子借钱帮丈夫还赌债,通常不算
夫妻共同债务。
依据相关法律,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分两类。
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
债务;
二是夫妻一方在
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赌债的性质决定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它并非用于家庭正常生活,也未投入到生产经营等合理用途中。
妻子借钱帮丈夫还赌债,既没有体现夫妻共同的借款意愿,也不符合为家庭日常所需负债的情况。
所以,一般而言,这笔债务应由丈夫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3.如果
债权人起诉要求夫妻共同偿还这笔债务,只要妻子能提供
证据证明该借款是用于偿还赌债的,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债权人要求妻子承担还款责任的诉求。
也就是说,妻子无需为丈夫的赌债“买单”。
案情回顾:小许和小丽系夫妻,小许沉迷赌博欠下巨额赌债。为避免债主骚扰,小丽向小胡借款帮小许偿还赌债。后小胡催小丽和小许共同还款,小许以无钱为由拒绝,小丽认为该债务不应由自己承担,小胡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借款。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或是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而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并非用于家庭正常生活。
2、小丽借钱帮小许还赌债,并非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也非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通常应由小许个人承担偿还责任。若小丽能证明借款用于偿还赌债,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小胡要求小丽承担还款责任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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