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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共有房产一方欠债会怎样

时间:2025.05.13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899人
律师解析:
当亲属共有房产且其中一方欠债时,处理方式需分不同情形:
1.个人债务情况:
若此债务为欠债方个人债务,债权人通常只能针对欠债方在共有房产里的份额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法院有权对该份额进行查封、冻结操作。
到了执行阶段,会对其份额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然后用所得价款来偿还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情况:
要是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有的房产有可能会被整体执行。
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保障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通常会保留其应有的财产份额。
例如,夫妻共有的房子用于偿还共同债务时,会给未欠债的一方留下相应份额。
在实践中,法院执行共有房产时,会综合考虑房屋实际状况、各方居住情况等因素。
其他共有人若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像提出析产诉讼,以此来确定自己在房产中的份额。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丽为夫妻,二人共同拥有一套房产。小许在婚姻期间因个人生意失败欠下小胡巨额债务。小胡将小许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债务。同时,小许的弟弟小静也因家庭事务与小许产生房产份额纠纷,认为自己对该房产也有部分权益。法院在执行时,面临着如何处理该共有房产的问题。

案情分析:

1、由于小许所欠债务为个人债务,债权人小胡一般仅能就小许在共有房产中的份额主张自己的权利。法院可对该份额进行查封、冻结,执行阶段可能对其份额拍卖、变卖偿债。
2、若此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有的房产可能被整体执行,但法院会保障小丽的合法权益,保留其应有的财产份额。小静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如提出析产诉讼确定自己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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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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