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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无效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时间:2025.05.12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256人
律师解析:
抵押权无效时,抵押人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不同情况来判断:
1.主合同有效但抵押合同无效:
债权人没有过错,那么抵押人与债务人要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债权人的损失,抵押人和债务人都有义务全部赔偿
若债权人与抵押人都存在过错,抵押人承担的民事责任部分,不能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即对于债务人无法偿还的部分,抵押人最多承担一半。
2.主合同无效导致抵押合同无效:
若抵押人没有过错,抵押人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因为其在合同无效这件事上无过失。
若抵押人有过错,抵押人承担的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总之,判断抵押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关键在于考察各方的过错程度,以及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效力状况。

案情回顾:

小许向小李借款100万,小胡以自己的房产为该借款设立抵押并签订抵押合同。借款到期后,小许未能偿还。小李要求小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审查,主合同有效,但抵押合同无效。小李认为小胡应承担连带责任,小胡则称自己不应承担,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判断小胡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需分情况考察。若小李无过错,小胡与小许应对小李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小李和小胡都有过错,小胡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小许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若主合同无效导致抵押合同无效,小胡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小胡有过错,承担责任部分不超过小许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关键在于考察各方过错及主、抵押合同效力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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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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