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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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地协助好友洗钱不构成犯罪,但明知故犯则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及洗钱罪行的个人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和收益,并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以及涉案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必须满足具备“明知他人运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这一主观要件。若行为人对相关事实毫不知情,即缺乏明知他人犯罪的故意,则无法满足该罪名的主观要件。因此,在确凿证据证明洗黑钱的行为人确实无辜无知的情况下,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其将不会被认定为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

帮信罪指明知他人网络犯罪,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涉及非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可罚款。具体刑期取决于犯罪态度、悔过情况、是否有立功自首等因素,不能一概而论。

洗钱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中明确规定需为行为人明知故犯,因此若在毫不知情的情形下卷入洗钱活动并不构成此罪,然而仍须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实对此事的真实性有所不知。在此建议立即将案件的详细信息及涉及的相关人员告知当地公安局,积极搜集并记录有关的证据资料。

在无意识状态下协助洗钱行为,若确属不知情,则可能涉及欺诈。若转移资金为非法所得,将承担刑事责任。不知情情况下,缺乏洗钱罪的主观故意。要免责,需证明在完全不知情或不可能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洗钱。是否知情,需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