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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可以帮忙追小三的钱吗

曹** 宁夏-中卫市 律师收费标准咨询 2026.01.04 14:40:18 308人阅读

请律师可以帮忙追小三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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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律师追回财产时,要积极配合律师收集证据,如主动提供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能证明赠与事实存在的证据,还有婚姻关系证明、财产来源证明等证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二)明确可追回的财产范围,仅能对夫妻共同财产部分主张返还,若是一方个人财产则不能主张。
(三)相信律师专业能力,让律师协助收集证据、制定诉讼策略并代理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该赠与行为无效。

2026-01-04 20:3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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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可以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追回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赠与婚外第三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依据民法典,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人,该赠与行为无效。律师能够代理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要求第三人返还财产。在此过程中,当事人要提供证明赠与事实的证据,像转账记录、消费凭证;以及证明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婚姻关系证明、财产来源证明等。若证据充足,法院一般会支持返还请求。不过,只能追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方个人财产无法主张返还。律师会协助收集证据、制定诉讼策略并完成诉讼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若遇到此类情况,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

2026-01-04 19:17: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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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擅自赠与婚外第三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依据相关法律,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人的行为无效。
2.解决措施与建议:
-委托律师代理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第三人返还赠与财产。
-收集证明赠与事实存在的证据,如转账记录、消费凭证,以及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婚姻关系证明、财产来源证明等。
-要明确仅能追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若为一方个人财产则无法主张返还。律师会协助收集证据、制定诉讼策略并代理诉讼程序,以维护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

2026-01-04 17:54: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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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委托律师走法律程序追回财产。按照相关法律,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一方没经另一方同意,把共同财产送给婚外他人的行为是无效的。
2.律师能帮当事人打民事官司,要求对方把送出去的财产还回来。
3.打官司要提供证据,比如转账记录、消费凭证来证明送财产这事是真的,还要有婚姻关系证明、财产来源证明等证明这是夫妻共同财产。
4.要是证据充足,法院一般会支持把财产还回来。不过只能要回夫妻共同财产那部分,一方的个人财产没办法要求返还。
5.律师能帮忙收集证据、制定打官司的策略,代理整个诉讼过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2026-01-04 16:10: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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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依据民法典,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人的行为无效。
(2)当事人可委托律师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要求第三人返还赠与财产。在此过程中,律师能协助收集证据、制定诉讼策略并代理整个诉讼程序,以维护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
(3)要让法院支持返还请求,需提供证明赠与事实存在的证据,像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以及证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婚姻关系证明、财产来源证明等。
(4)需要明确,只能追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若为一方个人财产则不能主张返还。

提醒:
收集证据要全面准确,注意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04 15:05:50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请追债公司帮忙追债合法吗?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是违法的。讨债公司承办委托书账追债,没有法律依据,缺乏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行政强制力,有些讨债公司借助、哄骗、敲诈等不正当的手段,强行向债务人收取债款,甚至绑架人质,进行暴力危害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收取高额报酬。讨债公司的存在,不仅扰乱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危害社会治安,而且助长了地下非法讨债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国家曾三次发文禁止。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讨债公司。该通知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已登记注册的经营讨债业务的公司企业进行清理,并通知其申请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不按本通知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上述两部门又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整了商标分类注册范围,“侦探公司”、“私人保镖”等新兴服务行业纷纷出现在新颁布的“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区分表”中,但追债公司仍在禁止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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