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私人
放贷与民间借贷的关系
私人放贷其实就是民间借贷。
在民间借贷中,利息是否受法律保护不能一概而论,要分不同情况判断。
2.受法律保护的利息情况
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没有超过
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
出借人请求
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人民法院是会支持的。
比如目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65%,其四倍就是14.6%,要是约定的利率在14.6%以下,这样的利息约定就受法律保护。
3.不受法律保护的利息情况
要是约定的利率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就是无效的。
此时借款人可以拒绝支付超过标准的利息,若出借人主张这部分利息,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4.无利息约定的情况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
借款合同里对支付利息没有作出约定,那么就会视为这笔借款没有利息。
案情回顾:小何因生意周转困难向小李借款1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中,小李要求小何按照年利率20%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小何认为年利率20%过高,拒绝支付超出部分利息,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李遂将小何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当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65%,四倍即14.6%,本案中约定的20%年利率超出该标准。
2、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小何可拒付超标准利息,出借人小李主张此部分利息,法院将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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