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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敲诈勒索罪符合啥条件

时间:2025.05.10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969人
律师解析:
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威胁或要挟手段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下面详细介绍其构成要件
1.主体:
此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指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只有达到这个年龄且有相应能力的人,实施了相关行为才可能构成该罪。
2.主观方面:
主观上是直接故意,且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也就是说,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是有意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财物。
3.客体:
该罪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会对他人的人身权利或其他权益造成威胁。
比如,可能会让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影响其正常生活。
4.客观方面:
行为人会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
威胁内容涵盖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方面。
威胁方式可以是口头表达,也可以通过书面信件,还可能是其他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案情回顾:

小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得知小丽的隐私后,对小丽进行威胁。小朱通过短信告知小丽,若不交出5万元,就将其隐私公之于众。小丽害怕名誉受损,无奈之下只好给小朱转了5万元。小朱索要财物时已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案情分析:

1、从主体上看,小朱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符合敲诈勒索罪一般主体要求。
2、主观方面,小朱有非法强索小丽财物的直接故意,目的明确。
3、客体上,小朱的行为既侵犯了小丽的财产所有权,也危及了小丽的名誉权
4、客观方面,小朱采用短信威胁的方式,迫使小丽交出财物,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小朱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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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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