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六十多岁
十级伤残赔偿依实际定项目和金额,常见
赔偿项目有
医疗费、
误工费等。
2.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赔;
六十多岁仍有劳动收入且因伤减少,可主张
误工费赔偿,
护理费等按实际费用赔。
3.
残疾赔偿金受
伤残等级、当地收入、年龄影响,六十岁以上每长一岁少算一年,十级赔偿系数10%。
4.
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法院根据
侵权过错和后果等确定。
案情回顾:六十多岁的小朱遭遇意外导致
十级伤残。小朱受伤后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等一系列费用。小朱虽已六十多岁,但仍有劳动收入,此次受伤使其收入减少。
赔偿责任方认为小朱年龄较大不应赔偿误工费,且对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存在异议,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就赔偿项目及金额未能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1、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医疗费应按实际支出赔偿,小朱因治疗产生的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
2、对于误工费,若小朱仍有劳动收入且因伤减少,其主张赔偿是合理的,责任方以年龄大为由拒绝赔偿于法无据。残疾赔偿金受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关收入标准及年龄影响,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应按此规定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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