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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允许拿走别人东西算盗窃吗

时间:2025.05.07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118人
律师解析:
1.未经允许拿走别人东西,在特定条件下会被认定为盗窃
盗窃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的方式窃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
2.判断是否构成盗窃,关键看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以及秘密窃取的行为。
例如,有人临时借用他人东西后未及时归还,本身有归还能力却故意不还,这种情况可能构成侵占。
但要是一开始就打算把东西据为己有,趁他人不注意拿走,并且达到了当地规定的盗窃数额标准(通常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算数额较大),那就构成盗窃。
3.不过,如果只是偶尔未经允许拿用一下,之后又及时归还,情节很轻微,通常不会按犯罪处理。
4.所以,具体某个行为是否构成盗窃,不能简单判断,需要综合整个案件的各种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李是同事,小李有一个价值两千元的新款耳机。某天,小许趁小李外出,未经允许拿走了该耳机。小李发现耳机不见后询问小许,小许一开始谎称不知情。后来小李通过监控发现是小许拿走,要求其归还,小许却称自己想用一段时间再还。小李认为小许的行为属于盗窃,小许则称只是借用,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判断小许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关键在于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以及秘密窃取的行为。小许趁小李外出拿走耳机,有秘密窃取之嫌。且在小李询问时谎称不知情,后又不愿立即归还,显示出一定非法占有故意。
2、耳机价值两千元,达到一般盗窃数额较大标准。若综合全案,认定小许一开始就打算据为己有,其行为构成盗窃;若只是临时借用未及时归还且有归还意愿,可能构成侵占;若只是偶尔拿用又及时归还,情节显著轻微可不按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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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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