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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150万立案标准是啥

时间:2025.05.07 标签: 刑事辩护 职务侵占辩护 阅读:818人
律师解析: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挪用资金150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比如,某人挪用公司15万资金用于个人消费,过了三个多月都没还。
2.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在10万元以上,用于营利活动。
像挪用资金去炒股、开店等。
3.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在6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
例如挪用资金用于赌博、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若挪用150万资金符合上述任意一种情况,公安机关就会立案处理。
这种行为涉嫌挪用资金罪,量刑会根据情节来定。
数额较大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情回顾:

小许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工作期间,他挪用了公司150万资金。一部分资金被他用于个人日常消费,超过三个月未还;还有一部分被他投入股市进行营利活动。公司发现资金异常后报警,小许的行为引发了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及如何量刑的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许挪用公司150万资金,部分用于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且数额远超10万元;部分用于营利活动,数额也符合相关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安机关应予以立案处理。
2、小许的行为涉嫌挪用资金罪。因其挪用数额巨大,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会根据其情节进一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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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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