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杜剑荣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具备六年法律从业经验。国际业务部成员,交通保险业务部成员。 2015年至今,杜剑荣律师加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来,参与京东集团、广州颐 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HONGKONG BLACK BEARD GAME LIMITED、广州黑胡子游戏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云梯山庄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昇格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公司等大 型国企、民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参与诉讼与仲裁、起草法律意见书 、审查合同以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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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属于效力待定行为,又称为可追认的行为,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追认而有效。而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因不符合法律强制要求而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行为。无效行为自始无效,在法律上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效果。

无权代理是效力待定。无权代理的合同,合同成立,只是效力方面:如果构成表见代理则有效。如果不够成,那么代理人事后取得代理权或者有权人追认有效。否则无效,可见,它的效力是待定的。

我国法规规定,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未经被委托人确认为效力待定。若被明确拒绝或在一个月内无回应,合同失效。反之,被委托人认可则合同自始具法律效力。

无处分权者进行的交易并非无效,但所有权转移受限。合同效力取决于各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个人需《民法典》认可,法人限于注册经营范围),内容真实且不违法、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合同需遵守法定形式,否则可能导致违约责任并丧失法律效力。

无权代理是一种效力待定的行为,依赖于被代理人的追认以生效;反之,无效的民法行为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自始无效,不受法律认可,无法达成预期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