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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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可以起诉父母索要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十八周岁以下的大学生可以起诉父母要抚养费。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在父母离婚后,已成年的在校学生能否向父母索要生活费取决于具体情况:如仍在接受中等教育、因客观原因致劳动能力受限的子女有权获得抚养金;但若不符合这些条件,非抚养方无强制支付义务。抚养责任需基于个体的具体学业状态和经济能力来判断。

法律上,已成年子女在大学求学期间无需承担父母任一方的抚养费用。尽管实际情况中,许多孩子仍需父母资金支持,但从法律角度,父母仅需负担子女至18周岁。提起诉讼要求子女承担费用并不一定能胜诉,因为父母在法律上对此无义务。

父母离异后,大学期间已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支付需考虑父母经济状况。有稳定收入者按其月收入的20%-30%支付,负担多个子女可适当提高但不超50%。无稳定收入者则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确定。特殊情况如子女重病或残疾可调整。支付期限一般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