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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赌博罪的定罪标准是多少

时间:2025.04.22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498人
律师解析:
手机赌博罪的定罪标准主要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聚众赌博的认定
以营利为目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
比如某人组织多人用手机赌博,从中抽取获利,累计获利达到5000元,就符合该标准。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
这是对赌资规模的限制。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
开设赌场
开设赌场的行为,应予以立案追诉
如果利用手机进行赌博活动,符合上述标准,就会被认定构成赌博罪。
不过,在实际的具体案件中,司法部门还会结合其他情节进行综合判断,不会仅仅依据这些标准来定罪。

案情回顾:

小朱以营利为目的,利用手机组织赌博活动。他通过社交软件召集小胡、小丽、小静等多人参与。在一段时间内,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了25人,赌资数额累计也达到了6万元。警方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将小朱抓获,小朱认为自己只是朋友间小聚娱乐,不构成犯罪

案情分析: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属于“聚众赌博”。小朱组织参赌人数和赌资数额均达到标准,构成聚众赌博。
2、小朱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手机赌博活动,符合赌博罪的认定标准,不能因其自称娱乐而否定犯罪事实,具体还需结合其他情节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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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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