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工厂发现金与
偷税的关系并非必然
工厂发现金,并不一定就意味着偷税。
关键在于工厂是否依法履行纳税申报及缴纳义务,而不是发放现金这种形式。
2.依法操作的发现金情况
如果工厂在发现金时,能依法如实申报并缴纳各项税款,这属于正常的财务操作。
例如,工厂每月以现金形式给员工发放
工资,同时依据实际工资数额准确计算并缴纳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相关税款,这种情况下发现金就不是偷税。
3.可能构成偷税的情况
若工厂通过发现金隐匿真实的工资数额、销售收入等应税项目,不进行完整、准确的纳税申报,少缴应纳税款,就可能构成偷税。
偷税是指纳税人伪造、
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
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比如,工厂实际销售收入很高,但通过发现金交易不记录账目,少申报收入,从而少缴税款,这就属于偷税行为。
案情回顾:小胡经营一家工厂,一直以现金形式给员工发放工资。税务部门在检查时发现该情况,怀疑工厂存在偷税行为。小胡称自己一直依法纳税,只是习惯用现金发工资;而税务部门认为现金发放容易隐匿收入,可能存在偷税问题,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工厂发现金本身不一定是偷税行为。若像小胡所说,工厂依法如实申报并缴纳各项税款,即便用现金发工资,这属于正常财务操作。
2、若工厂通过现金发放隐匿真实工资数额、销售收入等应税项目,不完整准确纳税申报,少缴应纳税款,就可能构成偷税。所以关键在于工厂是否依法履行纳税申报及缴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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