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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可能构成洗钱罪的主体

时间:2025.04.21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970人
律师解析:
洗钱罪的主体涵盖自然人和单位,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1.自然人主体:
一般来说,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洗钱罪的主体。
比如,一些不法分子为了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这些特定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会实施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等一系列行为。
实施这些行为的个人,就可能构成洗钱罪。
2.单位主体:
单位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单位若要构成洗钱罪,其洗钱行为需经过单位决策机构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来决定,然后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
综上所述,无论是自然人还是单位,只要涉及对上述特定犯罪所得及收益进行洗钱相关行为,都可能成为洗钱罪的主体。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家公司老板,小李是其公司员工。小朱为掩饰公司通过走私犯罪所得的收益,决定实施洗钱行为。他指示小李提供资金账户用于转移资金。小李明知资金来源非法,但还是照做了。之后,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对于小朱和小李是否构成洗钱罪主体以及公司是否构成单位犯罪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公司老板,指示员工实施洗钱行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且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符合自然人构成洗钱罪主体的条件。
2、小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明知资金来源非法仍提供帮助,属于自然人构成洗钱罪的主体。
3、该公司经老板决策实施洗钱行为,符合单位犯罪需经决策机构按程序决定并由人员实施的条件,构成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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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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