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企业法人转让后
债务承担需分情况来看:
1.企业整体转让:
当企业法人转让的是整个企业时,按照法律规定,转让前企业所欠的
债务通常由转让后的企业来承担。
这其中涉及“债务的概括转移”,也就是说,新企业会全盘接收原企业的债权和债务关系。
例如,A企业转让给B企业,那么A企业转让前的债务就会由B企业负责偿还。
2.股东转让
股权:
如果只是企业法人的股东转让股权,公司的债务依旧由公司本身承担。
这是因为
法人具备独立的财产和责任能力,股东仅以其对公司的
出资为限度,对
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要是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故意逃避债务,并且严重损害了公司
债权人的利益,那这个股东就可能要对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比如,股东通过不正当手段转移公司资产来逃避债务,一旦被认定,就需承担相应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是A企业的原法人。后来,企业出现了两种情况。一种是小朱将A企业整体转让给了小李,转让前A企业有一笔债务未偿还。另一种情况是,小胡作为A企业股东,将自己的
股权转让给了小丽,此时A企业也有未
清偿债务。债权人小静要求确定债务承担主体,对于企业整体转让和股权单独转让的债务承担问题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1、在企业整体转让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属于“债务的概括转移”,转让前的债务应由转让后的企业承担,即小李接手的企业要承担该笔债务。
2、在股东转让股权的情形中,由于法人具有独立财产和责任能力,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所以一般
公司债务仍由A企业自身承担。但若小胡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小静利益的情况,小胡需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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