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手机短信可作
证据的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子数据属于法定
证据种类之一,而手机短信就属于电子数据,所以手机短信是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
2.手机短信成为有效证据的条件
内容关联性:
短信内容必须与案件事实有紧密联系,能够对需要证明的事实起到证明作用。
例如在
债务纠纷中,短信提及借款金额、时间等信息。
保证真实性:
可以通过证明短信生成、存储等环节的完整性来确保其真实。
若对方对真实性存疑,必要时可申请专业鉴定。
取得方式合法:
获取短信的途径必须合法,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否则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3.司法实践中的操作
在司法实践里,当涉及
纠纷时,
当事人一方可以把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
不过,需要向法庭详细说明短信的来源、提取过程等情况。
最终,法庭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审查判断该短信的证明力。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因
借款纠纷诉至法院。小许称小李向其借款未还,提交了两人间的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短信内容提及借款事宜。小李则质疑短信真实性,认为可能被篡改,且小许未说明短信提取过程。双方就该手机短信能否作为有效证据证明借款事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子数据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之一,手机短信作为电子数据,有成为有效证据的资格。但要成为有效证据需满足一定条件,本案中需审查短信内容是否与借款事实相关,是否能证明待证事实。
2、小许需保证短信真实性,可通过说明短信生成、存储等环节的完整性来证明,必要时可申请鉴定。同时,其取得方式要合法。并且,小许应向法庭说明短信的来源、提取过程等情况,由法庭审查判断其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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