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关系的,只要法庭把被告叫过来后,被告没有合理的理由不出庭,或者在法官同意前就自己跑了的话,法院还是可以做个缺席审判。所以说,就算原告不在场,只要法庭按照法律程序通知被告来了,结果被告就是不来,或者半路上跑掉了,那法院也是能靠着手里已经掌握的材料和证据给他们做出一个判决出来的。

若被告在经传票传唤后,无任何正当事由而拒绝出庭,或者未得到法庭准许的情况下擅自离庭,那么法院将会对案件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判决。故此,倘若原告以借贷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原告自身未能出席庭审现场,法院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案进行缺席审判。

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拖欠款项的情况下,若被告是必须到庭的当事人,经过法院两次传票通知后,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可拘传其到庭。若被告非必须到庭,则在两次传票通知后,若被告仍未到庭,法院有权依法进行缺席判决,以处理拖欠款项事宜。

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都会缺席判决,按照正常的程序,法院会对被告方进行传票传唤,如果被告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不会影响法院判决书的法律效力。若被告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视情况而定:其一,原告如果给律师了特别授权,原告可以不出庭,由律师全权代理,对原告的相关诉讼请求进行诉讼维护;其二,原告如果只给了律师普通授权,则原告必须出庭,律师不可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