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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资不抵债债务谁承担责任

时间:2025.04.15 标签: 债权债务 公司债务 阅读:1138人
律师解析:
当企业破产且资不抵债时,不同类型企业的债务承担情况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
公司用全部资产来偿还债务,当资产不足以抵债时,正常情况下股东不用额外承担公司债务
不过,要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并且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股东就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比如,股东故意将公司资产转移到自己名下,导致公司无法偿债。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资产偿还债务,资不抵债时,通常股东不用承担超出股份范围的债务。
但如果存在类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滥用情形,同样要承担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意味着普通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也可能用于偿还企业债务
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和小胡共同投资企业,小朱和小李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小胡参与了一家合伙企业成为普通合伙人。后来两家企业均破产且资不抵债。有限责任公司中,小朱正常经营,小李却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合伙企业因经营不善倒闭。小朱认为自己仅以出资额担责,小李债权人要求小李承担连带责任,小胡面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李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法律,小朱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无需额外担责;而小李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对于小胡所在的合伙企业,因小胡是普通合伙人,需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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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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