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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变更应该如何支付抚养费

时间:2025.04.14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844人
律师解析:
1.孩子抚养权变更后,抚养费支付方式有两种:
定期给付,可按月、季、年支付;
一次性给付,即一次性付清。
2.抚养费数额按子女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按月总收入20%~30%给,养多个孩子比例可提,但不超50%;
无固定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按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定。
特殊情况可调整。
3.若原定费用不够,子女可要求增加。
支付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小丽,小朱按月支付抚养费。后来因小丽工作变动需长期出差,两人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给小朱。对于抚养费支付方式,小丽主张一次性付清,小朱则要求小丽按月支付。此外,小朱认为孩子上学后费用增加,原抚养费数额不够,要求小丽提高抚养费,小丽觉得自己负担重不同意增加,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抚养费支付方式,法律规定有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两种。小丽主张一次性给付、小朱要求定期按月给付都有法律依据,若协商不成,需由法院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判决。
2、对于抚养费数额,法律规定要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孩子上学费用增加属于合理情形,小朱要求增加抚养费有正当理由。若双方协商不成,小朱可通过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调整抚养费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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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但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并不能构成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有利原因。孩子由谁抚养,应......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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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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