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看守所转监狱前,侦查、
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常不能与
家属会见,家属只能委托辩护
律师会见。
2.
判决生效且在看守所服刑时,若符合规定条件和程序,家属可能获批会见。
像余刑短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家属申请并获同意就能会见。
3.即将转监狱时,看守所依规安排,
符合条件家属可在转监前会见,具体按当地看守所规定执行。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关押在看守所。其家属十分着急,想在小朱转监狱前见他一面。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家属多次尝试直接会见小朱,均被拒绝,被告知只能委托辩护律师会见。判决生效后,小朱因余刑较短需在看守所服刑。家属了解到若符合条件有可能在转监前会见,便向看守所提出申请,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家属是否能获批在转监前与小朱会见。
案情分析:1、在
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依据相关规定,家属通常不能直接会见
在押人员,只能通过委托的辩护律师进行会见,所以此前家属直接会见的请求被拒合理。
2、判决生效后且在看守所服刑期间,若符合看守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家属有可能获得会见批准。对于余刑较短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家属经申请且看守所同意后可进行会见。小朱家属的申请能否获批,要按当地看守所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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