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贪污受贿辩护精选解答 >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范围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范围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5.04.14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376人
律师解析:
在法律上,对于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认定有明确依据。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以下两种情况:
1.用于非法活动:
若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比如参与赌博、走私违法犯罪行为,不论数额多少都构成犯罪
而当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时,就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
2.用于营利活动或超三月未还: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像将公款用于炒股、投资办企业等,或者挪用公款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当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时,就认定为“数额较大”。
不过,在实际案件中,“数额较大”的具体认定并非仅看数额。
司法机关还会结合案件的其他情节综合判断,确保最终的判定公平、公正,符合法律的精神和实际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单位的财务人员。他挪用了单位公款,其中3万元用于赌博这一非法活动,另外5万元用于炒股营利活动。单位发现资金异常后报案,小朱到案后对挪用公款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对于自己行为是否构成“数额较大”存在疑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即属“数额较大”,小朱挪用3万元用于赌博,已符合此标准。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小朱挪用5万元用于炒股,也达到了该数额要求。所以,小朱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当然具体认定还会结合案件其他情节综合判断。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