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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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恶意透支的问题上,若要追究刑事责任,需满足特定条件:一是,透支金额要达到法定限额;二是,非因持卡人自身原因导致的透支,比如不可抗力;三是,持卡人要主动联系银行,制定还款计划并遵守;四是,要是能够证明没有恶意透支的意图,只是对信用卡规定理解有误,那么可以免于承担刑事责任。

在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案件中,一般会追究刑事责任: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未还;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却大量透支;肆意挥霍无法归还;透支后逃跑或者更改联系方式;抽逃资金逃避还款;使用信用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非法占有资金且不还款。

恶意透支信用卡拒不还款的,应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偶尔疏忽且在银行催缴后迅速还款的情况除外。恶意透支指持卡人违反规定,超过信用卡的额度或期限,银行催收两次,三个月都未还款的情况。偶然非故意且能及时补救的透支一般不算恶意透支。

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因违法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从违法行为发生时就开始追究,例如谋杀、盗窃、欺诈等行为,都会受到刑法的严厉制裁。而民事责任则是针对违反民事法规的人,例如合同违约、侵犯他人权益等,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下文将对其法律责任进行探讨,包括: 1.实施了严重危害行为,但由于外部因素而未能得逞; 2.在接近完成犯罪的阶段,由于不可控因素而未能满足全部犯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