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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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证的情况下不存在法定婚姻关系,因此也无法进行法定离婚程序。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按非婚同居关系处理;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孩子年龄、父母抚养能力等因素,进行公正裁决,一切以孩子健康成长为重。此外,对于双方共同购置的物品,若能证明共有,可按贡献大小分配。

在婚姻关系中,男方在婚前购置的房产并不一定会成为离婚后双方分配的对象。具体而言,若此房产为男方个人财务能力所购并已提前支付完所有与该房有关的银行贷款,则可视为男方的婚前私人财产,在面临离婚析产之时,该房产通常不应被列入分割范畴之内;而在另外的情况下,当该房产在婚后被添加至女方姓名之后,则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届时女方将有权利从中获得应得的所有权份额,即一半的产权分配权。

未缔结合法婚姻关系但育有子女的男女在共同生活期间分手后,彩礼是否需要归还的问题。在通常情况下,无论男女同居期间是否生育子女,彩礼均不得予以追回;然而,若男女双方未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开始同居生活,则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彩礼可被视为可以被索要返还之物。此外,如因支付彩礼而使当事人经济状况极度艰难,亦可根据相关规定请求不予返还。

在未领取结婚证书前提下引发的感情破裂导致分手后,未婚所生的孩子将与合法婚姻所产生的子嗣享有相等的受抚养权待遇。举例而言,若非婚所生的婴儿尚未成年且不足两岁大,通常会倾向于母亲亲自照顾其成长和发展;然而,如若孩子已经年满两岁,那么在父母对于抚养事宜的处理上无法达成共识时,应当由公正的法律机构基于平等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非婚生子女的权益应该得到充分保障。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财产归个人的,归个人所有;无法提供证据的,由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定。在法院判决时,会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的权益。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都有责任,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