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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买的房子怎么分

时间:2025.04.14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48人
律师解析:
1.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子归首付方,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首付方要补偿另一方。
2.双方婚前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平均分割;
登记在一方名下,需证明共同出资,按出资比例分割。
3.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
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是夫妻。婚前小朱支付首付购买一套房子,登记在小朱名下,婚后两人共同还贷。如今两人打算离婚,对于该房屋分割产生争议,小丽认为自己参与还贷,应获得一半房屋产权,小朱则认为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归自己所有。此外,小胡和小静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小胡名下,离婚时小静要求按出资比例分割,小胡却称房子是自己的。还有,小李婚前买房由其父母出资,登记在小李和配偶名下,配偶认为是共同财产应平分,小李却有不同看法。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丽的房屋,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归首付方小朱,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应对小丽进行补偿,并非小丽可获得一半房屋产权。
2、小胡和小静的房屋,虽登记在小胡名下,但小静能证明共同出资,应按出资比例分割。
3、小李的房屋由其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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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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