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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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离婚相关事项的协议,在经过法律机构的严格审查并完成正式登记后才会生效,仅签署而未登记的离婚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有效的离婚协议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其生效的前提包括:协议经过法律审核、双方自愿达成、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安排等关键条款,并且遵循了法定的登记程序。这些条件共同确保了协议的合法性和执行力。

离婚协议书关于签字后生效之约定是否合法性探讨1.协议离婚方面,即便已经签署了协议,在尚未完成离婚登记之前,该协议尚无法产生法律约束力。2.反之,如该协议被作为依据,成功办理了离婚手续,领取到了离婚证书,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便具备了合法性和法律效力。3.然而,若有一方在办理离婚登记前改变主意,并以此为由提出诉讼离婚,那么该协议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在法律层面是否具有生效性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它的确是合法有效的,但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签署离婚协议的双方当事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他们在协议制定过程中的表达意图应该真实无欺;再次,该份离婚协议的具体条款不应触犯任何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同时也不能破坏公共秩序及良好社会风气。最后,只有当协议经过正式的离婚手续审查和批准后,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倘若劳动者并未亲笔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则该份劳动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在实际操作层面来看,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签订往往需要依赖于工人亲自确认,若企业突然宣布解雇工人,企业将会出具相应的辞职通知给到工人。然而,无论以何种理由来结束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均有义务提供带有详细注明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文件,其中所标注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原因须与实际情况相符。

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及其是否需要公证之分析关于离婚协议是必须进行公正才能具有法律效力这一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实际上,只要是以平等自主为基础,由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离婚协议,且经过正式的离婚登记手续,获取了离婚证书的情况下,便已经具备了法律效应,而无需再通过公证程序进行确认。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并非直接从签署之日起开始,而是在完成离婚登记之后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