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注销前,需妥善处理对外投资,主要方式如下:
一是转让
股权。
公司可按法定程序,将持有的对外投资
股权转让给其他主体,签订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所得价款用于
公司清算。
二是参与
清算。
若被投资企业符合清算条件,公司可参与清算,按
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处理对外投资要合法合规,如实记录处理情况并公告,保障
债权人权益,否则股东可能担责。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公司
经营不善决定注销。对于公司的对外投资,小朱认为应将股权通过法定程序转让给其他主体,签订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获取转让价款用于清算;而小李觉得被投资企业符合清算条件,应参与其
清算程序,按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两人就
处理方式产生争议,且担心处理不当会使股东担责。
案情分析:1、公司注销前对对外投资的处理有转让股权和进行清算两种常见方式,小朱和小李提出的方式均是合法途径。
2、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要确保符合法律和
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清算过程中,需将对外投资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并向债权人公告,以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若处理不当,股东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