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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死亡后夫妻债务怎样承担

时间:2025.04.13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871人
律师解析:
1.区分债务性质:
配偶死亡后,需区分夫妻债务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2.共同债务处理
若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方要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进行清偿。
这类债务通常是双方共同意思形成,或用于共同生活、经营。
3.个人债务处理:
若是死亡方个人债务,用其遗产偿还。
继承人继承遗产价值为限偿债,超遗产价值部分,自愿偿还除外;
放弃继承可不偿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小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经营生意向朋友小胡借款50万元。后小朱不幸离世,小胡要求小丽偿还借款。小丽认为该笔借款是小朱个人债务,自己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判断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看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此案件中,小朱借款用于家庭经营生意,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丽作为生存一方,应当对该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若该债务被认定为小朱的个人债务,则应用小朱的遗产来偿还。若小朱有继承人,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该债务;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对该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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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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