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户能向
法人代表转账,但要符合规定。
因正常业务往来,像支付报酬、报销费用等,有合理商业目的和凭证,转账合法,如发
工资有工资表和完税证明,报销垫付款有发票。
2.若无合理理由,随意转公户资金到法人代表个人账户,可能涉嫌
抽逃出资、
挪用资金等
违法。
抽逃出资损公司和股东利益,挪用资金侵犯公司
财产权。
3.公户向法人代表转账要基于真实业务,有合法依据和凭证,
保证资金流转合规。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公户近期频繁向小朱个人账户转账,部分转账是公司向小朱发放工资,有工资表和完税证明等凭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但也有几笔转账并无合理理由,小朱称是用于公司业务,但却拿不出相应的发票等凭证。公司其他股东发现后,质疑小朱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
案情分析:1、公司公户向法人代表小朱转账用于发放工资,有工资表、完税证明等相应凭证,这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户向法人代表转账需有合理商业目的且有凭证支持的规定,是合法的。
2、对于无合理理由且无合法凭证的几笔转账,若经证实并非用于真实的公司业务,小朱的行为可能涉嫌抽逃出资或挪用资金等
违法行为,因为这种行为可能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侵犯公司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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