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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人给我买的房子可以要回吗

时间:2025.04.13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13人
律师解析:
1.已婚男人用夫妻共同财产给他人买房,配偶有权要回。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重大财产处分要双方协商,男人擅自买房侵犯了配偶处分权,赠与行为可能无效。
2.房子登记在他人名下,配偶可起诉确认赠与无效,他人需返还房屋。
若房子已出售,配偶可要求返还购房款。
3.若能证明购房资金是男人个人财产,配偶通常无权要回。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小朱与小静产生感情,并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小静购买了一套房子,且将房屋登记在小静名下。小丽发现此事后,要求小静返还该房屋,小静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重大财产处分需双方协商一致。小朱未经小丽同意,擅自用共同财产买房给小静,此行为侵犯了小丽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该赠与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
2、小丽有权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小静需返还房屋。若房屋已被出售,小丽可要求小静返还相应购房款。但若小静能证明购房资金是小朱个人财产,那么小丽通常无权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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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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