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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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子女满18岁且在高中及以下受教育阶段,法院将基于事实裁决抚养权;若子女不再求学,则不涉及抚养权争议。对于8岁及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若父母矛盾且均具备抚养条件,应尊重子女意愿决定抚养权,但子女不能随意选择,需法院慎重考虑。

子女年满18岁后,被视为成年人,夫妻离异不再涉及抚养权。在此之前,持有或共同拥有抚养权的父母可自行决定是否与子女同住。但子女成年后,此权利终止。《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管教及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子女未满2岁,母亲优先抚养;2岁以上,如父母意见不合,由司法机构根据子女权益保护原则裁决;8岁以上,应尊重子女真实意愿。

子女成年后,无需法院裁定,可自行决定与谁共同生活。例如,孩子满18岁后,即成年,不涉及抚养权争议。处理离婚案件时,无需判定抚养权。无论子女由哪方抚养,他们都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共同生活。但随子女成长,这种权力逐渐减弱。

法律规定,父母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需承担赔偿责任,这对已满18岁的公民尤为重要。自18岁起,他们已成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于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能以劳动获得稳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也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规定,父母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需承担赔偿责任,这对已满18岁的公民尤为重要。自18岁起,他们已成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于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能以劳动获得稳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也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