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纠纷的解决方法主要就是协商和起诉这两种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中,如果双方的婚姻关系无效,或者婚姻关系被依法撤销,双方在此期间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法院判决财产分割的时候,主要是以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为主。

关于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规定是用双方的收入所购置的这些财产,法院通常也会按照共同财产来处理,在同居期间自愿送给对方的财物,按照赠与财产处置,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法官也会适当的照顾到弱势群体,共同债务也一样是共同承担的。

现在的很多年轻人都喜欢在决定结婚之前进行同居,也就是所谓的试婚阶段,男女双方看一下对方是否真正适合相过一生,但是同居期间的协议财产分割该怎么解决呢?有什么必须要格外注意的事情吗?那么接下来就让小编来告诉大家吧。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看,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随着时间的增加,人们的思想也在发生改变,在现代社会中,有不少的年轻情侣会选择未婚同居,如果在同居后感情破裂,势必会涉及到财产纠纷,大多数人也在关注同居分割财产纠纷怎么解决呢,一般情况法院会根据财产的情况和两人的过错程度进行判断,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