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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认定中的关键问题有哪些

时间:2025.04.10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312人
律师解析:
以下是认定侵占罪的几个关键问题:
1.行为对象:
侵占罪的行为对象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
其中,“代为保管”的情况多样,可能基于委托关系,比如帮朋友保管贵重物品;
也可能基于租赁关系,像租了别人的设备却非法占有
2.行为表现:
主要体现为把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拒不退还或交出。
拒不退还指的是在财物权利人明确要求归还后,行为人仍然不归还财物。
而拒不交出是针对那些有交出义务的保管人等,他们拒绝履行交出财物的责任。
3.数额标准:
在不同地区,司法实践中的数额标准有所不同。
通常要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才会构成侵占罪。
例如,有的地方规定侵占财物价值一万元以上算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
行为人必须明知财物是他人所有,自己没有占有权,却故意非法占有。
如果是因为过失而占有财物,不构成此罪。
在认定时,需要综合全案证据来判断行为人的主观心态,这样才能准确认定侵占罪。

案情回顾:

小朱委托小李代为保管一批价值1.5万元的货物。货物存放一段时间后,小朱要求小李归还,小李却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还。小朱认为小李的行为构成侵占,小李则称自己并非故意不还,只是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法归还货物。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行为对象看,小李代为保管小朱的货物,符合侵占罪中“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这一条件。
2、行为表现上,小朱要求归还时小李拒不退还,符合“将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特征。
3、数额方面,货物价值1.5万元,若当地规定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已满足标准。
4、主观故意需综合判断,小李称资金周转困难,但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还,有较大可能被认定为故意非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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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竞静律师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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