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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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就不属于法律保护范围内。不过,如果真的有什么特殊原因,你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让他们帮你看看能不能再延长一下保护期。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约定,关于索回债款的法定时效期限为三年,但若另有特别法令约束则除外。此项诉讼时效期限自权利享有人明确知晓或是应当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侵犯并了解应承担赔偿责任之人时起开始计时。倘若逾越了二十年时间限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除非存在特定情形,人民法院可在权利人提出申请的前提下,酌情决定是否适度延长。据此,主张索还欠款的时效期限应控制在三年内。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对于拖欠款项的追索请求权,其法定有效期为三年,除非在特定情况下另有法律明确规定。而诉讼时效的开始时间是以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身份之日起进行计算。若超过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方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法规之规定,债权人在行使债权过程中进行催收债权款项时的法定时效期限定为三年,但遇有相关法律另有特别指明的情况除外。该诉讼时效期间系从债权人实际察觉或应该意识到自身权益受损并知晓债务人责任起算,如若超越此期限达二十年以上,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此类案件,仅当存在特殊情形时,人民法院方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追诉时效一般是十年,因为这一罪行的法定最高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按照《刑法》的规定,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十年的追诉时效,那么相关部门就不会再追究了。 这也就是说,时间过去十年之后,有关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追究就不会再有了。